大律師如何收費

大律師是怎樣收費的?
大律師出庭是怎收費的?
在其他的工作方面大律師是怎樣收費的?
大律師是否需要在出庭前就收費達成協議?
大律師怎樣去釐定「委聘費」、「延續聘用費」及「每小時收費」等之收費水平?
訴訟達成和解或審訊押後,大律師可以收取委聘費嗎?
訴訟達成和解或審訊押後,大律師可以收取延續聘用費嗎?
要求大律師預留工作天出庭,需要支付費用嗎?
有沒有機制處理關於大律師費用的糾紛呢?
大律師可否以訴訟途徑向律師或當事人追討所欠的費用呢?
大律師的收費可以洽商嗎?
如果大律師的收費過分昂貴,該怎麼辦?
怎樣才知道大律師報價的收費是否合理呢?
怎樣去找出大律師的專業資格和工作經驗呢?
一般而言,大律師出庭的收費包括「委聘費」和「延續聘用費」兩項。委聘費是首日出庭之費用,通常此費用包括所有的預備工作,例如研讀文件和搜集法律資料等。預備工作需時一至數天不等(首天出庭不包括在內)。延續聘用費乃由第二天出庭至案件完結這段時間內每天之收費,數目一般都比委聘費低很多。舉例而言,如果某大律師在一宗民事案件每天收費是五千元,而案件需要兩天去預備,他的委聘費便為一萬五千元(即五千元 x 兩天預備 + 首天出庭之五千元)。在同一個例子裹,每一個額外的出庭日,他將收取五千元之延續聘用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