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流

回歸後的香港,實行「一國兩制」-法律制度仍然維持不變,香港的法院秉承深厚的英國普通法傳統,聲譽卓越,堅守法治,司法制度依然獨立運作。法治和司法獨立是香港的核心價值,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,我們亦引以為豪。

香港既是中國的一部份,又是一個國際都會。中國和香港,語言共通,在「兩制」下擁有與內地有別的普通法制度。在「一國」裡,我們需要多了解祖國,特別是其歷史、文化、最近的發展和變遷。另一方面,我們亦樂於向內地解釋香港的法治和司法制度,加深兩地的認識,相互交流和學習。

公會轄下的「內地事務常委會」,成立於2000年,專門負責向中、台、澳三地推廣香港大律師專業,與有關法律的專業機構及司法官員交流,維持和促進與區內同業的友好關係。